在中国法律中,所谓的“事实婚姻”是指男女双方在未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,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并符合一定条件,被法律认定为夫妻关系的婚姻形式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规定,以下条件可以构成事实婚姻:
1. 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;
2. 双方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条件,即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,且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;
3. 双方已经生育子女或者有其他共同生活的证据。
如果满足上述条件,那么即使没有领证,这种婚姻关系也是有效的。
但是,自1994年2月1日以后,根据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不构成事实婚姻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没有领证,那么这种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。
因此,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以及婚姻是否有效,取决于婚姻关系成立的时间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。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情况,没有领证的婚姻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。
「点击下面查看原网页 领取您的八字精批报告☟☟☟☟☟☟」
侵权及不良内容联系邮箱:seoserver@126.com,一经核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